2024-04-16

憶星雲大師論國歌

晚近,國立嘉義高中勇於修改校歌,將「建設新中國」、「三民主義」等歌詞分別替換成符合時代意義的「邁向新世紀」、「旭陵精神」,令人感佩。現行國歌諸多「極度不妥」歌詞的老問題,又再度被輿論探討。

以「三民主義、吾黨所宗」起首傳唱的中華民國國歌之弊害,佛光山星雲大師有精闢的分析。話說2008年5月20日,星雲大師受邀參加完馬英九總統就職典禮。大師當日即撰〈參加馬總統就職典禮後有感:捨一黨之執 開闊心量〉一文投書報紙,隔日出刊。該文直白指出,整個就職典禮中,一個讓人感覺不能與當今社會及時代思潮吻合的就是「…唱『國歌』時,一開始就是『三民主義,吾黨所宗』,我不知道在場與會的新黨、親民黨,以及其他各黨各派的人士,他們心中是何感受?總覺得國民黨以一黨之執,強要全民接受,真叫人情何以堪?」

從歷史來看,國歌歌詞出自「黃埔軍校訓詞」,係孫中山於1924年6月在廣州黃埔陸軍軍官學校開學典禮上對500餘名師生所發表。1928年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議通過,以「黃埔軍校訓詞」做為黨歌歌詞,並公開徵求樂譜….;1929年1月決議採用為黨歌。1930年3月國民政府頒布第165號訓令,在國歌未制定前,全國各機關在集會場合可以中國國民黨黨歌代替國歌。1936年國民政府組成國歌編製研究委員會,公開徵求國歌歌詞…經委員會討論後認為,「黃埔軍校訓詞」能夠充分表現革命建國精神,建議採為正式國歌。1937年6月16日經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決議,以黨歌做為國歌;6月21日國民政府明令公布:「茲規定以中國國民黨黨歌,為中華民國國歌」,並訓令直轄各機關一體遵照。自1947年12月中華民國施行憲政,及至1949年12月中央政府播遷臺北之後,以「三民主義」起首的中華民國國歌依舊在臺灣,傳唱至今。

總之,將黨歌當國歌,始於1937年在中國的訓政時期。而且係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自己決定後,而再命國民政府露骨地公布「以中國國民黨黨歌,為中華民國國歌」。1947年12月既然號稱施行中華民國憲法,在憲法第7條黨派平等原則下,這首國歌理應是應予立即斬斷的訓政遺規。遺憾的是,台灣歷經黨國威權體制乃至解除戒嚴,邁向民主化,甚至歷經數次政權輪替後,國歌這個欠缺法令根據的訓政遺規,儘管民間批判聲浪不斷,卻始終未被放在政治工作行事曆上認真對待,因此如活化石般地延續了80餘年迄今。

2024年5月20日賴清德總統就職大典,「三民主義、吾黨所宗」起首傳唱的國歌將再度在典禮大會響起。可惜大師早已圓寂,還有誰能真實不虛地提點黨政層峰要放下罣礙、勇於變革呢?


2024-04-08

建構打詐專法 刻不容緩

在當前高度資訊社會,如何針對跨國大型社群平台進行妥善治理,已成為各民主國家無法迴避的課題。而盤點經緯萬端的施政項目,如何確保大多數良善網路使用者與數位網路與傳播業者,不受詐騙犯罪危害,又是箇中關鍵。

回顧過去幾年來,儘管政府用了很多氣力、向國民宣揚各種打詐作為。但是這些政令宣導式訊息,很難廣泛傳達於眾。然而,只要每日打開國人習慣使用的臉書,舉目所見假的邱正宏醫師賣減肥藥、假的吳明珠醫師兜售抗皺霜、假的謝金河董事長拉群傳授存股賺大錢、假的夏韻芬主持人分享炒股筆記。而這些詐騙訊息之所以能迅速廣為傳遞,則是拜社群平台收取報酬,接受詐騙集團所下的廣告推播所致。從犯罪心理學的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s theory)分析,正由於社群平台詐騙廣告在欠缺法律管制下,沒有受到即時且明快地阻止或導正,才釀成今日國民對政府網路打詐不力的高度怨言。

本月初,行政院召集通傳會、數發部、金管會、法務部等各打詐主責部會,積極研擬打詐專法,令人欣慰。惟藉此契機,筆者想提醒當局的是,在浩大無垠的網路社群平台裡,進行犯罪者固然是如鬼魅般的行為人。但能讓虛假訊息廣宣於眾者,卻是特定那些「拿錢辦事」的社群平台公司。基此,歐盟數位服務法也是秉持分級管理意旨,要求大型境外平台落地納管。衷心期盼未來數個月裡朝野能摒除黨派對立,勇於師法歐盟與英國法制,建構良善的平台治理規範,俾妥善治理網路詐騙亂象。

2024-04-01

朝野有責 起造次世代國會殿堂

去年暑假,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率領院內秘書處、議事處、法制局等單位共八人,赴捷克及奧地利進行國會考察。考察報告「心得及建議」部分,參訪團特別提到「國會擴建議題,尚待朝野共同協商以凝聚共識」。親睹捷克、奧地利的國會建築,回頭再比較我國立法院,代表團更坦率指出「…本院現址前身為日治時期的臺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既有空間本就非為國會功能所設計的場所,早已不敷需求不符使用…且本院存有違章設施且部分用地占用計畫道路,更欠缺人民表達意見的陳抗空間以及整修維護困難等…」等語。

按憲法第六十三條明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做為國家最高的民主殿堂,立法院乃全國民意的匯集地。只是在硬體上迄今為止,立法院不僅仍屈居於台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舊校舍裡,以教室權充國會辦公與議事場場所狀態,甚至在前揭出國考察報告裡,立法院自承「存有違章設施」、「佔用計畫道路」等情節,令人嘆息。

立法院第十一屆立委,於今年二月宣誓就職。近月以來,由立委提出的修法或立法提案已逾三百案,其中亦包含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等諸多國會改革提案,且本週將近入審議階段。遺憾的是,國會擴建案這個無限延宕的陳舊課題,似未受到太多關注。都二○二四年了,如今的立法院還在租用土地登記為台北市政府機關學校用地的女高校舍問政,實在有失國會格局與風範。

國防部單是一個功能意義不明、肯定淪為巨大蚊子館的「國家軍事博物館」已耗費超過五十四億預算。每年審議超過兩兆元中央政府總預算的立法院,早該有能匹配足最高民意殿堂的辦公處所。倘若朝野政黨各界仍爭議不休,不妨思考將興建中的大直軍博館逕改為次世代的國會山莊,既節省寶貴公帑虛耗、又能迅速達成起造新國會的跨世紀悲願,一石二鳥之計,或供朝野各界參考卓參。

2024-02-20

兩大法制亂象 亟待朝野治理

審議法律案,乃立法院作為中央民意機關的最主要職責。適逢立法院開議之際,各種企圖營造聲量的政治話題紛紛出籠,一時蔚為奇觀。喧嘩之餘,畢竟審議法律案,乃立法院作為中央民意機關的最主要功能,立法院還是要回歸立法、修法抑或廢除過時法律等正業,俾踐行中央民意代表被選民託付的憲政職責。

依法行政,是行政機關運作的基本ABC概念。但在法制實務上,卻有兩大亂象值得本屆立委認真關注。其一為「法律規範缺漏」亂象。以金管會組織法為例,「促進金融市場發展」早就明白寫在該法第一條,且同法第二條亦提及金管會乃「主管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之發展…」,但有趣的是到了本法第四條規定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業務執掌,只剩「監督」、「管理」與「檢查」,而「發展」則被缺漏遺忘。此狀況導致長年以來金管會習以管制監理機關自居,罔顧業者生存發展,令金融業者長期飽受苦不堪言的高壓對待。直到近月,政府才有人拋出仿效香港設立金融發展局之議,令人唏噓。這個金融發展法制破網,應予儘速彌補。

其二,則為「母法空白,行政恣意」亂象。以「生態系服務價值」這個酷炫的環境學術名詞為例,連政府官方網站都自己承認「生態系服務價值的研究已被許多學者所討論,但研究方法卻無統一,光是單價及估算方法的選擇不同,便會得出不同的結果,因此得出的結果也備受爭議」云云,豈料農業部在欠缺提及生態系服務價值的母法空白情境下,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處務規程第七條卻將「保安林生態系服務價值之維護、檢訂及監測…」列為該署的職掌事項。法律保留原則與法律明確性原則也是行政機關運作的基本ABC概念,在立法空白下農業部逕將眾說紛紜的學術詞彙悄悄地偷渡至法規命令,成為對外有拘束人民效力的法規範,甚至逸脫規費法成為對人民收費計價的參考根據,難謂妥適。這個亂象也亟待立委嚴加考察、儘速導正。

2024-02-17

社維法條文落伍 難擋虛假訊息

當代民主開放國家,飽受各種虛假訊息的侵擾肆虐。虛假訊息不僅對憲政民主秩序、甚至對民生經濟都產生莫大負面影響。法國艾克斯馬賽大學法學榮譽教授彭惕業(Jean-Marie Pontier)於二○一九年來臺演講時,即提出法國學者創造單字「有毒的訊息 infotox」(結合「訊息」information 和「有毒」toxique)用以形容遭操縱的資訊。

以「晚安小雞案」為例,誠如日昨吳景欽教授投書貴報所示,本案僅能以社維法第六十三條「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處理,僅能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更離譜的是,這個條文從一九九一年最原始版的社維法以來就原封不動地沿用至今。再進一步溯源分析,檢視當年立法說明,又大方承認係參考「違警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禁止散佈謠言,以維持公共安寧」而來。換句話說,面對各種虛假訊息攻勢的席捲而來,台灣居然仍繼續沿用一九五○年代違警罰法時代、陳舊古老的散佈謠言條款,來當作對抗虛假訊息的最常用的法制武器。法律效果輕到卑微、法院裁定過程曠日廢時且不罰率又偏高。整個操作結果,令國人不忍卒睹。莫怪「有毒訊息」橫行依舊,民怨高騰。

新國會,新氣象。與其殫精竭慮跟行政部門搞焦土對抗,倒不如更積極把精力花在法制的檢討與革新。包括社維法謠言條款在內,有太多年久失修的法律,亟待本屆國會深入研究、並提出具有時代性的修法或立法對策。

2024-01-24

當「在路上」的蔡前總統遇上區間測速

二○二四年總統暨國會大選終於在本月中旬落幕,街頭上依舊遺留許多的選舉廣告看板。其中,在台灣南北各路遍地開花的「搶救王義川大兵」看板,濃烈的電影海報風格,特別吸引往來路人目光。

民進黨不分區排名順位十四名的王義川博士乃大學助理教授,於交通工程領域具有豐富的學術與實務經驗。其在競選廣告曾明白提出「交通三箭政策」,分別為:「兩段式左轉新政策」、「科技執法找對重點」,以及「區間測速全部拆掉」。倘若仔細咀嚼箇中內容,前面兩者究竟何謂新政策?對的重點又是什麼?具體內容無法望標題生義,尚須政見提出者進一步闡述。遺憾的是,在今日資訊洪流時代下,大概也只有少數求知慾旺盛的選民們,才願意動指搜尋義川大兵提出新的政策、對的重點究竟為何。

承上所述,相較於仍進一步要闡述內容的「交通三箭政策」的前兩箭,第三箭「區間測速全部拆掉」最為明快直率,無庸再多言解釋。對於該政策,台大土木工程科班出身的王義川解釋「每一條道路都有設計速度,透過設計速度折減變成速限。如果道路很寬很直,視野很好,設計行駛速率每小時一百公里,為何要限速六十公里?因此贊成危險路段的危險地點應透過工程手段讓車速自然降低,而不是只想要測速照相取締。而該限制的是現點速度(spot speed),區間測速則是在計算行駛速度(running speed),認為區間測速應全面廢除,因為完全沒意義也徒生困擾」等語。這番話,一方面具有交通學理依據,另一方面更講出了許多用路人每天的懷疑與針對交通官僚的懟怨。

施政經緯萬端,交通官僚們為了管理便宜、美化數據、KPI達標乃至於公務預算的消化,時常推動很多造成民怨的不良施政。在民主憲政體制下,黨政層峰如果還想繼續維繫政治權力,就應跟狐狸一般,培養不被漂亮精美公務報告、統計數據與圖卡左右主導的精明政治涵養。惟有時時刻刻細緻地體察民意趨向,盡可能消彌人民對施政的抱怨不滿,方為正辦。倘若這次高舉「區間測數全部拆掉」政見的義川大兵是拉抬執政黨不分區席次的重要關鍵的話,表示有相當程度的「民怨」作為支持後盾。此時此刻的黨政層峰,真的還要繼續假裝沒事一樣,任憑交通官僚們活在自己的獨斷世界嗎?

 「在路上」,是一部公認的優質選舉廣告。蔡英文總統將於今年五月卸任下野。當喜愛開車的蔡前總統遇到了區間測速路段,屆時是否也會跟用路人一樣暗自咒罵政府?頗令人好奇。

2024-01-20

二0二四年,依舊「良心交接」?

二○○一年十月,總統陳水扁出版《世紀首航—政黨輪替五百天的沈思》提到二○○○年政權移交的難題,指出「政府並沒有建立一個政權移交的制度,也沒有政權移交的清冊,幾乎所有的人都不知從何做起。並指那一次的政權移交可說是「良心移交」,而非「制度移交」,是「口頭移交」,而非「清冊移交」。

二○二四年一月下旬,總統大選剛落幕,再次回顧前述文字,特別有感。進入廿一世紀後,廿餘年來台灣歷經三次政權移交,這三個歷史時點,總統職務交接法制始終無法成就。未來的幾個月,我國政權移交,恐怕依舊和廿四年前一樣,依靠的仍是良心移交,而非制度移交。

查詢立法院法律提案系統,行政部門迄今未曾提出任何版本的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態度消極。至於立委提案部分,從二○○○年至二○一六年間,計有二十二個相關版本草案,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都曾提出各自版本草案,可見政權移交理應是跨黨派的國家重要法制基礎建設。遺憾的是,在行政部門長期怠於提案、而歷屆國會對相關提案又議而未決下,時至今天,似乎只能繼續荒唐地沿襲良心移交的「憲政前例」了。

有先哲曾謂「沒有原則的政治」(Politics without principle)乃社會七大罪(Seven Social Sins),台灣迄今無法建構政權交接法制的困境,當是這句話的最佳註腳。

2023-12-15

防宗教統戰,速立金流法制化

二○二四年總統暨國會大選日近。中國勢力如何在這次選舉中發揮統戰的影響力,成為國內外眾所矚目的焦點。就文獻回顧而言,明年可望重回立院的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在一九八八年發表《從中共「對台統戰」策略看兩航談判》碩士論文裡提到中國一貫軟硬兼施的統戰策略,指出「中共仍然沒有絲毫忘卻武力犯台的強硬手段」,更進一步提到「充滿了『以和為貴』、『親切友善』的氣氛。各種不同的(統戰)部門所發展出的宣傳與行動,蔚為…五彩繽紛的統戰策略…」等語。立論精闢,令人感佩。

從中國角度來看,由於宗教歷史悠久,信教群眾數以億計,宗教工作歷來是中國共產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的特殊性群眾工作。對台文化統戰的任務就是要挖掘宗教中與台灣社會發展相一致要素加以發揚,從而增強國家認同感與中華民族認同感云云。要之,在中國宗教團體應受國家與黨的強力支配;與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所強調的宗教自由理念,大相逕庭。

在台灣海峽兩岸宗教團體長期熱絡交流下,紅色勢力利用宗教團體進行點滴滲透、展開統戰工作,已為公知事實。二○二○年反滲透法公布施行,任何人只要「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且並從事「提供政治獻金、受指示助選、法令政策遊說、破壞集會遊行、或散播假訊息干擾選舉」等破壞及干擾我國各種民主相關活動行為,固然將遭刑事訴追。只是在刑事法嚴密的證據要求下,檢方要能在法庭裡證明在地協力者金流來自境外,有待強化。

建構一套規範宗教團體金流透明化的法制,當是健全反滲透法制不可或缺的配套。更直白地說,延宕迄今的宗教團體法,當是明年新政府與新國會該急迫推動的立法要項。

2023-12-12

論高雄市議會預算審議僵局

本月上旬,高雄市議會爆發於審查來年度預算案之際,因先審歲入抑或歲出產生爭執,而導致議會數度流會事件。根據報導,有連霸數屆的資深議員提出「歲入若沒審過、根本無法審議歲出,萬一歲入被刪除、歲出卻通過,將產生預算矛盾」等語,令人驚訝。 

從財政法學理上觀之,按國家施政,莫不需要財源支應,而攸關國家財政收入如何取得?如何將收入作最有效的支出?收入與支出之間又如何取得平衡?等諸問題,均需要事前詳密計畫,並透過由人民代表組成的議會審議,藉以構成對財政作用之民主統制。是以本於議會中心主義,政府收支應納入預算,接受人民選出代表所組成議會的審查和同意;在財政立法過程中也應遵循民主公開原則,並接受其監督,此固然為當然之理。
 
可是,本於預算的特殊性使然,使得預算在歲入與歲出兩面,有其不同的規範意義,也是本次高雄市議會預算審議僵局的癥結,不得不察。詳言之,在歲出面上,歲出預算的規範效力通常僅止提供政府支出最高限額限制,乃是賦予政府處理該財政事項的最高限額。倘若高雄市議會認為市府某項歲出預算過於浪費荒唐,自得依職權予以刪減。刪減過後的法定預算,即束縛高雄市府來年執行法定預算時,不得超過此法定上限。又基於預算審議時程關係,議會實務上也往往將預算審議焦點放在歲出預算的控制上頭。
 
至於歲入預算案者,其本質乃是高雄市府對明年度內政府收入預估推算罷了。既非命令歲入機關應該獲取預算金額之收入,亦非准許歲入機關僅只獲取預算金額之收入即為已足。實際歲入超過預算金額固無違法,甚至多多益善,亦即構成近年輿論常說的所謂「預算超徵」現象;反觀不足預算金額之歲入,亦只意味預算編列不夠精確或經濟景氣惡化等因素導致,不至構成追究歲入法律責任事由。
 
承上所述,有關高雄市議會「先審歲入抑或歲出」之爭,其實是個頗無聊的爭辯。倘若議座們在本屆會期內能認真履行議員職務,於下個會計年度開始前依法審議完竣即可,誰先誰後無關宏旨。退步而言,若真的要分個先後,當然也是先從歲出預算的控制下手。
 
要之,所謂「歲入若沒審過、根本無法審議歲出」云云,純屬誤會。而「歲入被刪除、歲出卻通過,將產生預算矛盾」云云,更財政法學上的虛構。最後,再假設一例來說明以上道理:倘若議會將汽機車違規拖吊罰鍰歲入刪除至零,在歲出上同時卻維持警察委託民間進行違規拖吊業務。刪除歲入並不妨害警察依法執行開單拖吊業務,市府一樣會合法產生違規拖吊罰鍰收入,絲毫不受議會把歲入調減至零影響。如此觀之,焉有「預算矛盾」之有?

2023-12-04

「紅火案」─司法界的荒誕奇譚

二00四年遭台北地檢署起訴的「紅火案」,十七年訟海翻騰迄今,日昨最新發展是高等法院在更三審維持更二審見解,判決被告辜仲諒等無罪。本案依舊尚未定讞,檢方仍得上訴。當年的「紅火案」內容細節為何,今天探究早就無關宏旨。一個案子在法院絞動了十七年還沒塵埃落幕,堪稱我國司法界所締造的又一荒誕奇譚。

每逢總統大選,各陣營候選人必對司法改革應如何如何,提出諸多志向宏大的政見。當選之後,也會透過行政官僚系統追蹤管控各項政策落實情形,藉以營造一切按表操課、改革持續的公眾印象。但是這些由官僚系統費心主導堆砌、文字穩健亮麗的司改成績單背後,究竟真實解消了多少法庭現場對檢察官、法官乃至司法體制的深切懟怨呢?

二0一0年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曾以「和艦案」被告身分控訴,檢方無憑無據將他起訴,全案拖了五年多才還他清白,並批判司法體制縱容檢方濫訴、法官亂判,讓法庭變成「司法絞肉機」。倘若以五年審結的「和艦案」做為基準對照十七年更三審無罪卻尚未定讞的「紅火案」,姑且撇開被告等身陷絞肉機的極度煎熬不談,如此荒誕仍能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法庭現場持續上演,令人浩嘆。

「鞋子穿起來那個地方會痛,穿鞋的人最清楚」。各陣營總統候選人在編織洋洋灑灑的司改政見之餘,以十七年尚未審結的「紅火案」為契機,或許可提供各陣營候選人真實把握司法弊病重點之所在。